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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餘家“東方名剪”被訴商標侵權原告稱維權不是為了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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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清水縣一家被起訴的理髮店

北京東方名剪旗下的一家理髮店受訪者供圖

視覺中國圖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丁鵬

8月13日,江西九江一理髮店老闆發視頻稱,因自家理髮店店名帶有“東方名剪”字樣,被北京東方名剪美容美髮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東方名剪)起訴索賠8萬元,全國和她一樣被該公司起訴的理髮店還有100多家, 多為縣城和鄉鎮理髮店。另外幾名同樣被起訴的美髮店老闆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們並不知道北京有家這樣的理髮連鎖企業。

為北京東方名剪代理了部分案件的一名律師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作為一家連鎖美容美髮公司,勢必會在全國發展加盟店、連鎖店,在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之前,有必要先採取行動進行維權,這也是該公司提起批量訴訟的原因。

百餘家“東方名剪”被起訴

8月13日,江西九江廬山市一美髮店老闆發視頻稱,她於8月11日收到了北京東方名剪的起訴書,要求賠償8萬元。她表示,並不知道使用“東方名剪”4個字會侵權,東方名剪這個品牌也沒有達到人盡皆知的程度。在她所經營的店內,收費價格、陳列商品、店鋪裝修、經營理念、活動內容等,也都跟北京東方名剪沒有任何相重合的地方,作為一家縣級城市的理髮店也不可能給對方帶來損失,目前,她已換掉了店內所有帶“東方名剪”字樣的物品,希望對方能撤訴。

15日,視頻發布者周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全國和她一樣被起訴的理髮店已超過100家,大多是縣城或鄉鎮上的理髮店。有的已經開庭,有的在溝通調解,還有的像她一樣剛收到起訴書。她在接到法院傳票後,才知道自己的店名侵權,第二天,她就將店內所有帶“東方名剪”字樣的物品換掉了。

“我們尊重知識產權,但8萬元賠償款實屬天價,8月22日就要開庭,我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週女士說,雖然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但她會積極應訴。

邱女士在甘肅清水開了一家理髮店,因為理髮店對面小區的名字叫“東方銘城”,因此她給自己的理髮店起名為“東方銘剪”,至今已經經營了5年。今年4月26日,她收到了北京東方名剪髮來的律師函,此前她從未聽說過北京東方名剪這個公司,她在接到律師函的三天之內就更換了理髮店的名字。儘管如此,今年6月份,她還是收到了對方的起訴通知書,要求她賠償6萬元。

河北容城的孫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她家店面在1995年的時候就起名為“東方名剪”了,當時她和老公在店裡上班,後來他們從老闆手裡接了這家店。在容城縣城提起他們這家理髮店,大人小孩都知道,2021年底,他們收到了北京東方名剪的律師函,才知道店名侵權,只能將理髮店改用了自己的名字。但兩週後,她收到了商標侵權的起訴書,2022年3月份案子已經開庭,目前法院判他們賠償對方7000元。對此,孫女士表示,他們已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請上訴並已開庭審理,但尚未作出判決。

極目新聞記者隨後採訪了多名被起訴的理髮店老闆,甘肅、河北、雲南、四川、安徽等地均有縣城或者鎮上的理髮店被起訴。他們有的在被起訴前收到了北京東方名剪的律師函,有的直接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對方均提前取證並進行了公證。多名理髮店老闆認為,他們此次遭遇的情況與此前的潼關肉夾饃事件、逍遙鎮胡辣湯事件以及青花椒烤魚事件等屬於類似情況,北京東方名剪打官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經濟賠償。

原告律師稱目的不為斂財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東方名剪美容美髮連鎖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美容美髮為一體的現代化企業,成立於1998年。自2022年以來,該公司先後在全國各地對110多家理髮店提起了商標侵權訴訟。

極目新聞記者輾轉聯繫上代理北京東方名剪部分商標侵權案件的一名律師。他負責對當地四家涉嫌侵權“東方名剪”商標的理髮店發出律師函,並提起訴訟。其中,8月初已經有一起案件勝訴,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北京東方名剪1萬元經濟損失。

該律師表示,作為一個連鎖美容美髮公司,勢必會在全國范圍內發展加盟店和連鎖店,在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之前,有必要先採取行動進行維權,這也是該公司提起批量訴訟的原因。在他代理的案件中,有一名理髮店的老闆就是之前在北京東方名剪學習工作過的員工,之後回到甘肅開了一家同樣名為“東方名剪”的理髮店。

該律師還稱,勝訴案件判賠金額除去北京東方名剪為維權支付的一些必要合理開支後,基本上沒有剩餘,並不存在以此斂財的情況。“東方名剪”品牌前期經過大量投入形成知名度後,公司準備大力發展全國業務時,發現各地使用“東方名剪”這一名稱的理髮店已經普遍存在,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5日,極目新聞記者在獲取的一份民事判決書上看到,北京東方名剪稱其在北京、浙江、成都等地開設直營連鎖店面近百家,其良好的品牌形像已經深入人心,在北京一年的加盟費為10萬元、24萬元不等。被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了和其註冊商標“東方名剪”相同或近似商標標識的商標,易使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誤認,嚴重損害了北京東方名剪的商標權,給其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及品牌價值、商譽損害。

■ 以案說法

個體戶也要有知識產權意識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依據《最高法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一條的規定,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行為屬於商標侵權行為,從現有民事判決書來看,法院已經判決的情況並無不當。國家對侵犯知識產權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企業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但企業進行批量訴訟的情況也越來越多,也確實存在一些“商標獵人”公司,專門利用商標法的相關條文獲取經濟賠償。

柴欣認為,一般情況下,企業不僅可以通過批量訴訟獲得一定經濟賠償,在一個官司勝訴以後還可以肅清市場,同時提高企業聲譽和知名度,可謂一舉三得。而法院在判決懲罰性賠償時也會考慮到被告侵權的主觀惡意性,經濟賠償能力,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東方名剪”事件中已經判決的情況看,賠償金額在幾千到1萬多元之間,法院基本酌情降低了賠償金額。

柴欣最後表示,作為市場競爭中的一部分,不論是大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都應提高知識產權意識。既要及時申請商標註冊,懂得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要做到不侵權他人,以免惹來訴訟還逃不掉經濟賠償。

來源: 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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