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在帶來技術革新、便利商標服務的同時,也出現了不規範經營的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本著“審慎監管,包容髮展”的原則,選取部分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為樣本並實施輔導,以提煉治理經驗和做法為目的,通過形成和推廣指南指引,有效規范代理服務行為。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立工作組,先後入駐兩家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通過“輔導式”監管方式,宣講最新商標審查政策,幫助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規則。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治理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工作中,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探索建立“入駐式”監管機制,通過全方位的“輔導式”檢查監督,提升監管效能。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轉變觀念,打破監管情緒“對立化”。採用“輔導式”治理方式,打破以行政處罰為主要方式的監管方式,在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內部建立合規部門,由“要查我”變為“我要查”。二是聚焦風險,突出監管過程“事前防”。針對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的經營模式和主要風險,詳細梳理其所存在的問題,輔導其建立完善惡意申請篩查、惡意申請告知、利益衝突審查、網絡申請去重校驗等工作機制。三是強化組織,打破監管力量“單一化”。抽調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相關業務部門、地方知識產權局和行業協會骨幹力量組建工作組,成立監管、審查、信息化、行業自律等多部門的專家團隊,提升監管整改意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監管成效最大化。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綜合運用各類措施持續加強監管,使平台型商標代理機構做到嚴格質量管理和守法規範經營,促進代理服務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