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茅台成立以來,茅台酒瓶的設計就一直隨著時代在變化。六十多年的時光裡,茅台公司從1951年成立至今,茅台酒的商標總用過下面5種。
商標發展史▼
1951年,組建後的地方國營仁懷茅台酒廠申請註冊“工農牌”商標,但1953年7月16日,由於“工農”商標與福建怡隆釀酒廠已呈批的“工農”商標名稱相同,最終未被核准,並要求多擇名稱再送審核。
1953年11月13日,茅台酒廠茅台酒廠再次呈函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議商標名稱選用意見為:金輪、星輪、時輪、前進、粱麥紅星、金輪紅星、金輪五星。
最後,採納的“金輪”商標,以紅色五星、金色麥穗、齒輪等元素作為圖形圖案,這也是今天所稱“五星”商標的前身。
但是茅台酒拓展到國際市場上,“金輪牌”牌因為在國際上被視為“政治商標”而受到歧視,導致銷量受阻。於是,就有了專門用於外銷的飛天商標。
1958年,茅台酒廠決定使用飛天標作為外銷商標,使用的是敦煌壁畫中的“飛天獻酒”圖形。
1966年,這兩個商標有了一些變故。“金輪牌”商標中的12角齒輪改為五角星,而1969年起,飛天商標則被短暫停用,由“葵花”商標替代,直到1975年才被重新使用。從此以後,茅台的商標基本穩定了下來,五星牌用於內銷,而飛天牌用於外銷。直到2005年,飛天牌才同時用於出口和內銷。
工農牌▼
該商標上邊為工農攜手的圖標,中部為貴州茅台酒的圖樣,廠名落款為:“貴州省地方國營仁懐酒厰出品”。
金輪牌▼
1954年5月,金輪商標審批成功,該商標紅底金邊,左上角為齒輪、穀穗、紅五星圖案。因為齒輪帶金色粉,所以俗稱為金輪牌,這也是五星商標的前身。
飛天牌▼
圖案為兩個飄飛雲天仙女捧一盞金杯,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誼的使者。
葵花牌▼
根據葵花商標中花和葉子的大小不同,葵花牌分為大葉葵花牌和小葉葵花牌。
五星牌▼
目前,茅台酒有飛天和五星兩種商標。其實,茅台酒,除了商標不同,其他的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