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記者了解到,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知識產權局)近日印發通知,決定今年8月至10月,在全區集中開展枸杞地理標誌知識產權線上線下一體保護專項行動,重點整治11種知識產權違法行為。
此次整治內容包括:在生產活動中,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合法使用人是否按相應標準、管理規範或相關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未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准公告,在相同或類似產品上擅自使用、假冒、偽造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違法行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與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的行為;使用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誌等,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誌的行為。
針對“寧夏枸杞”“中寧枸杞”“惠農枸杞”註冊商標,將重點整治: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擅自使用與以上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文字的行為;被許可人違法轉讓、出讓以上註冊商標許可證明、商標標識和商標包裝的行為;使用與以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店名,易造成消費者誤認的行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以上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行為;偽造、擅自製造以上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以上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故意為侵犯以上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行為;將與以上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公眾產生誤認的行為。
本文轉自:寧夏日報(記者陶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