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涉及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
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等違法行為
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
擅自製造“海飛絲”“潘婷”等商標標識
200餘萬張
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犯罪,案件已於2022年1月24日移送公安機關。
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對青浦區崧煌路666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當場查見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在此從事商標印刷的經營活動。現場查獲已製造的“愛生活”“海飛絲”“潘婷”等商標標識200餘萬張。根據商標權利人出具的鑑定證明,當事人製造的上述商標標識屬於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的標識。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且數量巨大,涉嫌犯罪,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指出
商標印製單位應當在取得商標權利人的授權後方可印製商標,所印製的商標樣稿應當與《商標註冊證》上的商標圖案相同,不得採取不正當手段擾亂市場環境的公平正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也要擦亮眼睛,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以免購買到山寨商品。
尹某某等三人銷售
不合格車用柴油3748餘升
被罰6.68萬元
2021年10月14日、2022年1月27日和1月29日,上海市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分別對張某某、尹某某、程某某等三人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涉案不合格柴油,並合計罰款6.68萬元的行政處罰。
前期,公安部門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三人駕駛流動加油車非法銷售車用柴油,現場查扣車用柴油共計3748餘升。寶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述當事人所銷售車用柴油開展產品質量抽樣檢驗。經上海市石油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均判定為不合格油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寶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成品油經營者
在日常經營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無合法進貨渠道、質量不合格油品和國家明令淘汰、禁止銷售的成品油。消費者如發現成品油經營企業有相關違法行為,可通過www.12315.cn網站、全國12315平台、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上海健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銷售侵犯“3M”註冊商標專用權口罩
22470個被立案調查
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上海健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口罩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於2022年5月13日移送公安機關。
5月11日,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對普陀區石泉街道寧川路某倉庫進行現場檢查,查獲“3M醫用顆粒物防護口罩”共計22470個。經註冊商標權利人鑑定,確認為侵犯“3M”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口罩,普陀區市場監管局隨即對涉案口罩封存處理,並對這批口罩的銷售商上海健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調查。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因涉案假冒口罩貨值金額較大,涉嫌構成犯罪,根據《商標法》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交公安普陀分局處理。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
口罩作為重要防疫物資,事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和疫情防控大局,相關經營者要依法合規經營,切莫抱有僥倖心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觸碰法律底線。註冊商標權利人如發現侵權行為也應及時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