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不久前申請註冊「方臉哥」「董宇輝」等文字商標後,新東方再次出手謀劃商標布局……
新東方註冊主播肖像商標
律師分析:可能是防禦性註冊
近日,東方優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註冊多個東方臻選直播間主播肖像商標,其中包括「董宇輝、孫佳琦、孫楚涵」等人的肖像。商標國際分類包含教育娛樂、廣告銷售、農林生鮮、皮革皮具、方便食品、辦公用品等。目前該批商標申請進度顯示:註冊申請中。
「肖像商標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如果要把它跟法律概念對應的話,一般會歸入圖形商標的類別。」《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競爭法律事務部主管合夥人王菲指出,「圖形商標只需要符合——有顯著性,能夠區分產品或服務的來源,並且也沒有觸發商標法禁止性的一些規定就可以進行申請。」
同時,王菲律師告訴法治網研究院,新東方把主播肖像作為標識進行商標申請,有可能是一種防禦性註冊。即為了限製他人使用或註冊與主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起到一定的防禦保護作用,同時又能為未來企業發展預留「伏筆」。
「或者也不排除他們認為主播現在的商業價值比較高,肖像直接用來做標識,更有可信度和親和力。」王菲律師指出,商標還可以成為品牌精神及品牌價值觀的載體。用主播肖像作為商標,因為肖像天然的人格屬性會使品牌更有溫度,更容易形成立體直觀的對應關系。
王菲律師認為,如果這一系列商標申請成功,新東方可以主張商標專用權。當有他人使用這類型標識的時候,維權通道將會更加簡明高效;反之,如果沒有申請成功,面對以主播肖像「搭便車」的侵權行為,就只能由個人主張肖像權或者企業主張不正當競爭,維權成本會增加,維權結果也更具不確定性。另外,肖像權人和商標權申請人會有一個在先的協議,肖像權人會將一部分的肖像權以及維權的權利許可讓渡給商標申請人,這使得新東方的權利就更完整、權利邊界也更清晰。
擔憂主播被「挖墻腳」
新東方或意在「深度捆綁」
新東方強勢入駐直播帶貨領域後,東方甄選直播間主播們迅速「走紅出圈」,吸粉無數。其中,「方臉哥」董宇輝更是當之無愧的「人氣王」,個人粉絲破700萬,創下直播間點贊超一個億、3天漲粉上百萬的不俗戰績。
俗話說「人紅是非多」,主播關註度飆升的背後卻有多家公司試圖「挖墻腳」。法治網研究院註意到,新東方創始人俞敏洪曾在6月中旬的一場直播中公開表示,近期的確有其他機構向新東方主播拋出橄欖枝。
對此俞敏洪也坦言,「東方甄選」會從三個方面留住人才:給直播老師應有的待遇,保證他們的利益,讓主播的付出獲得相應的回報;提供好的發展平臺,支持他們施展自己的才華;提供更好的成長機會,不是在他們「跑」之前牢牢抓住,狠狠利用,大撈一筆。俞敏洪還表示,「榨幹他們不是我對新東方人的態度。」
對待「人氣王」董宇輝,俞敏洪更是表現地格外惜才。他曾在6月20日的直播中宣布給董宇輝頒發董事長特別獎。除此之外,俞敏洪還曾多次表揚董宇輝,對其表示感謝,並承諾給董宇輝股份。
事實上,新東方在數月前就已開始布局與主播相關的商標註冊。東方優選公司申請註冊了「方臉哥、董宇輝、東方臻選」等文字商標,目前商標狀態仍為申請註冊中。
有分析認為,新東方此番又註冊主播們的肖像商標,有可能是為了進一步加深與已走紅的「網紅主播」的捆綁關系,避免陷入「優秀人才」外流或「單飛」的不利處境。
法治網研究院還註意到,董宇輝、頓頓、明明、YOYO等東方甄選人氣主播的個人抖音及微博賬號都在7月中旬左右停止更新,這或許也釋放出一種「買斷」信號。
「董宇輝」姓名曾被搶註商標
律師提醒:企業應及時進行確權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董宇輝」的姓名商標還曾被其他企業搶註。對此,董宇輝還在直播時回應稱,這個公司應該智商也挺低的,因為在這個時候他拿我註冊,他會挨罵的。
董宇輝還表示,上海商標局的同學告訴他,他們也不能理解這種行為,因為沒有本人同意,這是不可能通過的。「所以讀書真的很重要,要不然你連想占便宜都占不上。」
對此,王菲律師表示,商標搶註的概念其實是分很多層的。最狹義的概念是指有主體將他人使用在先,但是沒有註冊的商標註冊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務上;廣義的概念是指有主體將他人使用在先,但沒有註冊的近似或者相同標識,註冊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上;再廣泛一點的概念,就是有主體將他人使用在先的商業標識,或者其他有一定影響力的在先權利要素,搶先註冊在該標識影響力觸達的商標或服務上。
對待商標被惡意搶註行為,王菲建議,在先的權利人應及時識別自己的權利要素,及時進行確權,以保障自身權利的穩定性;而對於那些「搶註」主體,王菲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企業應本著誠信經營的宗旨從事商事活動。在當前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的大趨勢下,還妄圖「搭便車」只會事與願違,不但占便宜不成,還可能將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